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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都聽過外遇抓姦的案例,新聞及報章媒體也時常播報相關的新聞,但是要提告抓姦也是有注意事項的!!!

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,通姦罪須告訴乃論。

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:「告訴乃論之罪,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,於六個月內為之。」

沒錯!!本文要提醒的就是,如果有委託徵信業者,或其他方式確認另一半(夫妻關係)有通姦事實,要訴訟是有期限的!!

就曾經發生過類似案例

太太委託徵信社,發現先生與小三通間後,雖有進行蒐證,但事後卻與先生達成和解

先生也表明不會再犯,並互相簽署不干涉私生活的同意書,豈料!!一年半後先生卻又再次與小三藕斷絲連,濃情密意

太太發現簡直快氣炸了,決定提告,但礙於相關法規,告訴乃論罪追訴期已超過半年,法律上等同於你默認對方通姦行為

藉由這案例,我們要知道若想讓破壞幸福的第三者得到教訓,有了明確證據後半年內就必須提告,之後再來和解,才不會讓

自己浪費了蒐證所花費的時間金錢,且無法有效制止通姦的行為!!

以上分享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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